出售银行卡赚外快?当心构成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!
“帮信罪”
全称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截止2022年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,该案件已经占到了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,是目前最常见的刑事案件之一。
日常生活中
最常见的是买卖银行卡、电话卡
架设GOIP,搭建赌博网站
发送小广告推广引流等
今天
请跟随小编一起看看
东丽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
再深入了解一下“帮信罪”
案情简介
2022年4月,被告人吕某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,将其名下的信用卡及配套手机卡出售给他人用于接收、转移赃款,从中非法获利2.1万元。
经被告人吕某强介绍
被告人吕某刚在明知他人
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
将其名下的信用卡及配套手机卡
出售给他人用于接收、转移赃款
被告人吕某刚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
经查
上游电信诈骗犯罪的被骗钱款中有86万余元流入被告人吕某强出售的两张信用卡,上述信用卡总流入钱款171万余元;
上游电信诈骗犯罪的被骗钱款中有19万余元流入被告人吕某刚出售的信用卡,该卡总流入钱款65万余元。
东丽法院认为
被告人吕某强、吕某刚明知他人
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
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
情节严重
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
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且部分犯罪行为属于共同犯罪
应予处罚
依据相关法律规定
判决被告人吕某强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判决被告人吕某刚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。
被告人吕某强退缴犯罪所得人民币2.1万元,被告人吕某刚退缴犯罪所得人民币4000元,均予以没收。
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你需要知道的:
什么是“帮信罪”
帮信罪是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,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。犯此罪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“帮信罪”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有如下行为之一的,如果情节严重,会被定为“帮信罪”。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的。在实际工作中,“支付结算”是最常见的“帮信罪”行为。比如,将银行卡提供给网络犯罪者使用。
什么是“为网络犯罪人员提供支付结算”
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,明知他人可能从事网络赌博、网络诈骗等活动,还把储蓄卡、信用卡等银行卡提供给网络犯罪人员使用的行为,就是“为网络犯罪人员提供支付结算服务”。
END
来源:东丽法院 | 制作:郝竹然
往期回顾